G先生 男 45岁 本科学历
于2005年在某家移民中介机构办理
递档时间: 2005-06-01
获档案号: 2005-06-06
面谈通知: 2006-02-22
正式面谈: 2006-06-07
收到拒签信:2006-06-30
拒签后由本公司接手该项个案
上诉时间: 2006-08-22
上诉受理: 2006-09-11
上诉成功: 2007-07-03
G先生身为二家企业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其中的一家公司与外商共同出资成立了合资公司,申请人出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如此多的职务集一身和三家公司的关联关系,以及非常规的实际纳税情况,方案的制定和方案的操作由任何一家移民中介机构办理难度都十分突出。我公司接手该个案后迅速组织律师研究上诉的可行性。以下是本案被拒疑点:
1、三家公司经营范围基本相同,有限的精力如何做好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三家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来龙去脉?
3、三家公司的纳税情况与税收政策间的差距如何解释?
4、合资企业的外方已经失去联系,增资和分配如何得以进行? 接触过移民行业与有拒签经历的人都知道,移民申请被拒签后几乎没有翻盘的可能性,只有重新再进行移民申请,对于上诉之路则是屡屡受挫。我们通知了申请人,同时与律师再次将申请人的情况和文件仔细审阅并取得了一致意见,那就是立即上诉,拒理力争。我们将申请人复杂的商业经历以及三家公司的关联关系以图示的方式更加清晰的进行表述,经过10个月的漫长等待,得到了申诉成功的好消息,这真是好事多磨。
从G先生的案例反映出公司对客户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能够力挽狂澜的实力。
上诉成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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